在朝鮮美國陸軍司令部 軍政廳
法令 第十四號
一般勞働賃金
第一條 一般的 勞務로서 朝鮮政府가 全部 或 一部를 所有 又는 監督하는 會社、事業、組合、協會 其他 組織體가 使用하는 것은 公務 以外 一般的이나 軍事的을 不問하고 左의 定額에 依하야 此를 報償함
勞働種類 基本日給 差別額 日給合計
見習生 一圓-二圓 七圓 八圓-九圓
未熟鍊 三圓-五圓 七圓 十圓-十二圓
半熟鍊 五圓-七圓 七圓 十二圓-十四圓
熟鍊 七圓-十圓 七圓 十四圓-十七圓
第二條 右의 主要 等級中에서 使用者가 다시 細密히 分額하야 正當한 賃金을 定할 事、此와 如히 基本勞賃을 分額하는 中에 同一한 種類中에서도 男工、女工、少年工、老年工 及 監督工의 賃金을 差別하는 東洋在來의 慣習을 許함
第三條 各種의 賃金은 流通 正貨로 支拂할 事
第四條 本令의 規定을 違反하는 者는 軍律裁判所의 有罪判決을 受하는 同時에 該裁判의 決定한 刑罰에 處함
一九四五年 十月 十日
在朝鮮美國陸軍司令官의 指令에 依하야
朝鮮軍政長官
美國陸軍少將 에··아-놀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