대명률직해大明律直解

책별 상세검색
전체검색
문자입력기
검색조건
기사제목
문자입력기
기사내용
문자입력기
대상기간
일 ~
자료 범위
상세검색창 닫기

대명률직해 목록



大明律卷第七 戶律 倉庫
第125條 鈔法
1.凡印造寶鈔與洪武大中通寶及歷代銅錢 相兼行使 其民間買賣諸物 及茶鹽商稅 諸色課程 並001
註 001 ‘並’: 『大明律附例』 ‘幷’.닫기
聽收受 違者 杖一百.
2.若諸人將寶鈔赴002
註 002 ‘赴’: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영인본) ‘付’.닫기
倉場庫務 折納諸色課程 中買鹽貨 及各衙門起解贓罰 須要於鈔背用使姓名私記 以憑稽考 若有不行用心辨驗 收受僞鈔及挑剜描輳鈔貫 在內者 經手之人 杖一百 倍追所納鈔貫 僞挑鈔貫燒毁 其民間關市交易亦許用使私記 若有不行仔細辨驗誤相行使者 杖一百倍追鈔貫 止問見使之人 若知情行使者 並003
註 003 ‘並’: 『大明律附例』 ‘幷’.닫기
依本律.004
註 004 ‘僞挑鈔貫燒毁~並依本律’: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註처럼 되어 있으나 착오.닫기
①謂誤收僞鈔幷挑剜描輳鈔一貫 倍追寶鈔二貫.

〔直解〕
凡鈔乙 印出爲 洪武大中通寶果 歷代銅錢良中 幷以 用使爲齊 民間雜買賣及米麵雜稅沙餘良 各色貢物良中 幷計捧上爲乎矣 違者 杖一百齊 ○ 諸人亦 鈔乙 持是弥 各色貢物良中 計折爲 納上爲旀 京外各司亦 徵銅良中 生徵上納爲乎矣 須只 鈔背面良中 本主姓名乙 書寫爲 後次相考爲乎矣 詳審不冬 僞鈔及洗補爲旀 卑背改書爲在 鈔乙 捧上入庫爲在乙良 次知捧上爲在乙 杖一百 計生徵齊 僞造鈔乙良 燒毁爲齊 市裏良中 交易鈔乙良置 各各私記乙 書寫爲乎矣 其中詳審不冬 誤錯用使爲在乙良 杖一百 鈔甲折生徵爲乎矣 見使之人乙 與罪齊 僞造乙 知想是遣 知情用使爲在乙良 依本律科罪爲乎事
註 001
‘並’: 『大明律附例』 ‘幷’.
註 002
‘赴’: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영인본) ‘付’.
註 003
‘並’: 『大明律附例』 ‘幷’.
註 004
‘僞挑鈔貫燒毁~並依本律’: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註처럼 되어 있으나 착오.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26條 錢法
1.凡錢法 設立寶源等局 鼓鑄洪武通寶銅錢 與大中通寶 及歷代銅錢 相兼行使 折二當三當五當七001
註 001 ‘七’: 『大明律集解附例』・『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十’.닫기
依數准算 民間金銀米麥布帛諸物價錢 並002
註 002 ‘並’: 『大明律附例』 ‘幷’.닫기
依時直聽從民便 若阻滯不卽行使者 杖六十
2.其軍民之家除鏡子・軍器 及寺觀庵院鍾磬鐃鈸外 其餘應有廢銅 並003
註 003 ‘並’: 『大明律附例』 ‘幷’.닫기
聽赴官中賣 每斤給價銅錢一百五十文. 若私相買賣及收匿在家不赴官中賣者 各笞四十.004
註 004 ‘若私相買賣~各笞四十’은 직해문이 없음.닫기


〔直解〕
凡錢法叱段 寶原等庫乙 設立爲 洪武通寶錢果 大中通寶及歷代銅錢等乙用良 和會用使爲乎矣 洪武錢及大中通寶果 歷代銅錢等乙 或二或三或五或十爲等如 倍折爲 民間良中 金銀米麥布帛諸物良中 時價以 計爲 從便用使爲乎矣 留滯卽時用使不冬爲在乙良 杖六十齊 ○軍民各戶良中 鏡及軍器果 寺社庵院內鍾磬鐃鈸外 他餘破壞銅器等乙良 官司良中 進告放賣爲乎矣 價本乙良 一斤良中 銅錢一百五十文乙 計折捧上遣 放賣爲乎事
註 001
‘七’: 『大明律集解附例』・『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十’.
註 002
‘並’: 『大明律附例』 ‘幷’.
註 003
‘並’: 『大明律附例』 ‘幷’.
註 004
‘若私相買賣~各笞四十’은 직해문이 없음.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27條 收糧違限
1.凡收夏稅 於五月十五日開倉 七月終齊足 秋糧十月初一日開倉 十二月終齊足 如早收去處 預先收受者 不拘此律 若夏稅違限 至八月終 秋糧違限至次年正月終不足者 其提調部糧官吏典 分催里長 欠糧人戶 各以十分爲率 一分不足者 杖六十 每一分 加一等 罪止杖一百 受財者 計贓以枉法 從重論 若違限一年之上不足者 人戶・里長 杖一百遷徙 提調部糧官吏001
註 001 ‘吏’: 원문 생략, 타 판본 의거 보완.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닫기
典處絞.002
註 002 ‘提調部糧官吏典處絞’: 직해문 없음.닫기


〔直解〕
凡貢稅等乙 捧上爲乎第亦中 夏納貢稅乙良 五月十五日開倉 七月晦時畢納齊 秋納貢稅乙良 十月初一日開倉爲 十二月晦時畢納爲乎矣 曾只 秋收爲 預先捧上爲在隱乙良 不在此律齊 夏納貢稅乙 違限爲 八月晦時良中沙 畢捧上爲旀 秋納貢稅乙 違限 次年正月晦時良中沙 畢捧上爲在乙良 次知押領官吏及分催差使里長及未收爲在 人戶乙 與罪爲乎矣 十分爲率爲 一分不足者 杖六十 每一分加一等 杖一百爲限齊 贈物捧上遲晩爲在乙良 財物數爻乙用良 枉法以 從重論齊 ○一年己只 畢納不得爲在乙良 人戶及里長等乙 杖一百.
註 001
‘吏’: 원문 생략, 타 판본 의거 보완.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註 002
‘提調部糧官吏典處絞’: 직해문 없음.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28條 多收稅糧斛面
1.凡各倉收受稅糧 聽令納戶親自行槪 平斛交收 作數支銷001
註 001 ‘銷’: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영인본) ‘消’.닫기
依令准除折耗 若倉官斗級 不令納戶行槪002
註 002 ‘槪’: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槪’.닫기
003
註 003 ‘跌’: 유포본 踢닫기
斛淋尖多收斛面者 杖六十 若以附餘糧數計贓 重者 坐贓論 罪止杖一百 提調官吏知而不擧 與同罪 不知者 不坐.

〔直解〕
凡各倉庫亦 貢稅乙 捧上爲乎第亦中 各納者乙用良 自量自槪平爲樣以 納上 數准上下爲乎矣 官式貌如 鼠子無面計除爲齊 倉官及使令等亦 納者以 自量自槪不冬爲 斛面乙 不平正亦 斛量爲 剩捧上爲在乙良 杖六十遣 剩餘米穀乙良 贓物條以 計爲 重爲在乙良 坐贓罪以 論爲 杖一百爲限齊 次知官吏亦 知而不告爲在乙良 罪同齊 不知者 不坐罪.
註 001
‘銷’: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영인본) ‘消’.
註 002
‘槪’: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槪’.
註 003
‘跌’: 유포본 踢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29條 隱匿費用稅糧課物
1.凡送本戶應納稅糧・課物及應入官之物 而隱匿費用不納 或詐作損失 欺罔001
註 001 ‘罔’: 『大明律講解』(기영본) 직활 ‘妄’.닫기
官司002
註 002 ‘司’: 『大明律附例』 ‘私’.닫기
者 並003
註 003 ‘並’: 『大明律附例』 ‘幷’.닫기
計所虧欠物數 准竊盜論 免刺 其部運官吏 知情與同罪 不知者 不坐.

〔直解〕
凡各納者亦 依例納官貢物及官司良中 納上爲音可 雜物色等乙 隱置斜用爲旀 妄稱損失 冒弄官司爲在乙良 足納不得數爻乙用良 竊盜例以 論罪 免鈒面遣 押領官吏 知情者 同罪 不知者 不坐.
註 001
‘罔’: 『大明律講解』(기영본) 직활 ‘妄’.
註 002
‘司’: 『大明律附例』 ‘私’.
註 003
‘並’: 『大明律附例』 ‘幷’.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30條 攬納稅糧
1.凡攬納稅糧者 杖六十 着001
註 001 『大明律附例』.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영인본)는 著→着.닫기
落赴倉納足 再於犯人名下 追罰一半入官.
2.若監臨主守 攬納者 加罪二等.
3.其小戶畸零002
註 002 ‘零’: 유포본 田+零닫기
米麥 因便輳數於納糧人戶處 附納者 勿論.

〔直解〕
凡他矣 戶叱所納貢稅乙 攬管納倉爲在乙良 杖六十遣 右人乙 當爲 准數納倉爲乎矣 更良 犯人乙 當爲 罰錢乙 一半乙 生徵沒官齊 ○監臨官亦 自以 次知濫納爲在乙良 加罪二等齊 ○小戶矣 矣不多稅糧乙 他人戶矣 數多稅糧良中 因便作數幷納爲在乙良 勿論罪
註 001
『大明律附例』.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영인본)는 著→着.
註 002
‘零’: 유포본 田+零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31條 虛出通關硃鈔
1.凡倉庫收受一應係官錢糧等物不足 而監臨主守通同有司提調官吏 虛出通關者 計所虛出之數 倂贓 皆以監守自盜論.
2.若委官盤點錢糧數 本不足 符同申報足備者 罪亦如之 受財者 計贓以枉法 從重論.
3.其監守不收本色 折收001
註 001 ‘收’: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영인본) ‘受’.닫기
財物 虛出硃鈔者 亦以監守自盜論 納戶知情 減二等免刺 原002
註 002 ‘原’: 『大明律附例』 ‘元’.닫기
與之贓 入官 不知者不坐 其贓 還主.
4.同僚知而不擧者 與犯人同罪 不知及不同署文案者 不坐.

〔直解〕
凡倉庫依例捧上 官司錢糧數爻不足數爲去乙 監臨官亦 次知員吏等乙 同議爲 足納爲樣以 虛尺文成給爲在乙良 虛出贓數乙 合計 並只 監臨自盜以 論齊 ○委官員置 錢物數爻推考次 同議爲 不足數乙 准足爲樣以 虛報狀爲在乙良 罪問齊 受財者財物計數 枉法例以 從重論 ○其監臨員亦 本色乙 捧上不冬爲 他財物乙 價折捧上遣 虛尺文成給爲在乙良 監臨自盜例以 論齊 納者知情爲在乙良 減二等 鈒面安徐遣 初亦 贈與財物乙良 生徵納官齊 不知者不坐遣 財物還主 ○同官員弋只 知而不告者 所犯人罪同爲旀 同官亦 知不得 及許文同着署不冬爲在乙良 不坐
註 001
‘收’: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영인본) ‘受’.
註 002
‘原’: 『大明律附例』 ‘元’.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32條 附餘錢糧私下補數
1.凡各衙門及倉庫 但有附餘錢糧 須要盡實報官 明白正收作數 若監臨主守將增出錢糧 私下 銷補別項事故虧折之數 瞞官作弊者 並001
註 001 ‘並’: 『大明律附例』 ‘幷’.닫기
計贓以監守自盜論.
2.若內府承運庫 收受金帛 當日交割未完者 許令附簿寄庫 若有餘剩之物 本庫明白立案正收 開申戶部作數 若朦朧擅將金帛等物出外者斬 守門官失於盤獲搜002
註 002 ‘搜’: 유포본 ‘摉’. 동자닫기
檢者 杖一百.

〔直解〕
凡各司及倉庫亦 剩餘錢糧等乙 須只 實數以 仰官良中 報狀爲旀 明白捧上作數爲乎矣 監臨官亦 剩餘錢糧乙用良 私丁 他餘不足數良中 補乏爲遣 冒弄作弊爲在乙良 並只 贓物數以 計數爲 監臨自盜例以 論罪齊 ○ 內府諸倉庫如爲在 各司納金銀布帛錢糧等乙 卽日交相授受爲乎矣 未收乙良 字細重記頉下施行 假捧上爲遣 剩餘物色乙良 正捧上數以 字細立箚 三司良中 申報爲乎矣 其中金帛等物乙 朦朧亦 趣便以 出外爲在乙良 斬齊 門直官吏等亦 搜探現捉不得爲在乙良 杖一百
註 001
‘並’: 『大明律附例』 ‘幷’.
註 002
‘搜’: 유포본 ‘摉’. 동자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33條 私借錢糧
1.凡監臨主守 將係官錢糧等物 私自借用 或轉借與人者 雖有文字 並計贓以監守自盜論 其非監守之人借者 以常人盜倉庫錢糧論.
2.若將自己物件 抵換官物者 罪亦如之.

〔直解〕
凡監臨官亦 官司錢物等乙 私丁 借用爲弥 時或他人亦中 傳借令是在乙良 必于 傳借文字分明爲良置 並只 贓物數以 計爲 監臨自盜例以 論齊 監臨官外他人等亦 借用爲在乙良 佗人矣 倉庫錢物乙 偸用例以 論齊 ○自矣 私物乙用良 官物乙 回換者 罪同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34條 私借官物
1.凡監臨主守 將係官什物衣服氈褥器玩之類 私自借用 或轉借與人及借之者 各笞五十 過十日 各坐贓論 減二等 若有損失者 依毁失官物律 坐罪追陪001
註 001 ‘陪’: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영인본) ‘倍’닫기
.

〔直解〕
凡監臨員亦 官司什物衣服 氈褥器用等物乙 私丁 借用爲旀 又他人亦中 傳借令是弥 及借用爲在 人等乙 笞五十爲乎矣 十日已過爲在乙良 坐贓罪良中 減二等論齊 閪失爲旀 破毁爲在乙良 官物壞失例以 與罪 生徵納官
註 001
‘陪’: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영인본) ‘倍’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35條 那移出納
1. 凡各衙門收支錢糧等物 已有文案勘合 若監臨・主守不正收正支 那移出納 還充官用者 並計贓准監守自盜論 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免刺.
2. 若不給半印勘合 擅出權帖 或給勘合 不立文案放支, 及倉庫不俟001
註 001 ‘俟’: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영인본)』・『大明律附例』 ‘候’.닫기
勘合 或已奉勘合 不附簿放支者 罪亦如之.
3. 其出征鎭守軍馬經過去處 行糧草料 明立文案 卽時應付 具數開申合干上司 准除不在擅支之限. 違者 杖六十.

〔直解〕
凡各司捧上上下錢糧等物亦 重記施行爲有去乙 次知官員亦 正數以 捧上上下不冬爲遣 彼此良中 互相出入爲行如可 還充官用爲在乙良 贓物數乙用良 監臨自盜例以 論罪爲 杖一百爲限 鈒面安徐齊 印信文字成給不冬爲遣 趣便以 假帖字乙 出給爲弥 文字成給爲良置 重記施行不冬 出給爲旀 承受上下爲乎 各倉庫置 勘合文字待候不冬爲旀 勘合文字捧上爲良置 重記施行不冬 出給爲在乙良 罪同齊 ○出征軍馬過行爲在 所在官司是如中 行糧草料等乙 字細重記施行爲旀 卽時支應爲遣 數爻乙 仰官良中 報狀爲乎矣 違例爲在乙良 杖六十
註 001
‘俟’: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영인본)』・『大明律附例』 ‘候’.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36條 庫秤雇役侵欺
1. 凡倉庫務場局院 庫秤・斗級若雇役之人 侵欺借貸移易係官錢糧 並001
註 001 ‘並’: 『大明律附例』 ‘幷’.닫기
以監守自盜論. 若雇主同情分受贓物者 罪亦如之. 其知情不曾分贓 而符同申報瞞官 及 不首告者 減一等 罪止杖一百 不知者 不坐.

〔直解〕
凡諸倉庫局院等司 稤公斗人使令人等亦 官司錢糧冒弄爲 互相借用爲旀 回換爲在乙良 並只 監守自盜例以 論齊 雇主同情爲 贓物分用爲在乙良 罪同齊 知情爲遣 贓物乙良 分用不冬 同意報狀 冒弄官司爲旀 及現告不冬爲在乙良 減一等遣 杖一百爲限爲乎矣 不知者不坐
註 001
‘並’: 『大明律附例』 ‘幷’.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37條 冒支官糧
1. 凡管軍官吏・總旗・小旗 冒支軍糧入己者 計贓准竊盜論 免刺.

〔直解〕
凡管軍官吏及百戶統主等亦 軍糧乙 冒受斜用爲在乙良 計數爲 竊盜例以 論罪 免鈒面爲乎事.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38條 錢糧互相覺察
1. 凡倉庫務場 官吏・攢攔・庫子・斗級 皆得互相覺察. 若知侵欺盜用借貸係官錢糧 已出倉庫 匿而不擧 及故縱者 並與犯人同罪 失覺察者 減三等 罪止杖一百.
2. 若官吏 虛立文案 那移出納 及虛出通關 其斗級・庫子・攔頭 不知者 不坐.

〔直解〕
凡倉庫官吏及使令庫直斗尺等弋只 時常互相考察爲乎矣 官庫錢糧乙 他人亦 偸用借用爲乎爲 庫外已出爲乎所乙 知想只遣 隱而不告爲弥 故只 推考不冬爲在乙良 犯人罪同齊 考察遲晩爲在乙良 減三等 杖一百爲限齊 官吏亦 重記虛頉下施行爲弥 彼此良中 互相出入爲旀 又虛尺文出給爲去乙 使令斗尺庫直等亦 知不得爲在乙良 不論罪.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39條 倉庫不覺被盜
1. 凡有人從倉庫中出 守把之人不搜001
註 001 ‘搜’: 유포본 ‘摉’. 동자닫기
檢者 笞二十. 因不搜檢 以致盜物出倉庫而不覺者 減盜罪二等. 若夜直更之人 不覺盜者 減三等, 倉庫直宿官攢・斗級・庫子 不覺盜者 減五等. 並罪止杖一百. 故縱者 各與盜同罪, 若被强盜者 勿論.

〔直解〕
凡雜人亦 倉庫中以 出入爲行去乙 看直人等亦 搜檢不冬爲在乙良 笞二十齊 遲晩搜檢乙仍于 錢物偸取 倉庫以 隱出爲去乙 看審不冬爲在乙良 減盜罪二等齊 ○夜間更直使令亦 造心不冬 逢賊爲在乙良 減三等齊 倉庫上直官員及斗尺庫直人等弋只 不造心 逢賊爲在乙良 減五等遣 並只 杖一百爲限齊 知想只乎矣 故只 推考不冬爲在乙良 盜賊以 同罪齊 强盜亦中 被奪爲在乙良 勿論.
註 001
‘搜’: 유포본 ‘摉’. 동자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40條 守支錢糧及擅開官封
1. 凡倉庫官攢・斗級・庫子 役滿得代 所收錢糧官物 並001
註 001 ‘並’: 『大明律附例』 ‘幷’.닫기
令守支盡絶, 若無短少 方許給由. 其有應合相沿交割之物 聽提調官吏 監臨盤點見數 不得指厫指庫交割. 違者 各杖一百.
2. 若官物有印封記 其主典不請原002
註 002 ‘原’: 직활 ‘元’.닫기
封官司而擅開者 杖六十.

〔直解〕
諸倉庫官員及使令斗尺庫直等亦 番滿相遞次 其矣 捧上上下爲如乎 錢糧亦 並只 准數上下畢盡爲遣 有餘不足爲所無去沙 解由文字乙 成給爲齊 其中 須只 傳掌授受物色乙良 提調官員色令史等弋只 現數乙 字細點檢斗量傳與傳受爲乎矣 違例者各杖一百齊 着印官封物色乙 初亦 着封官司 知乎不冬 趣便以 開閉爲在乙良 杖六十.
註 001
‘並’: 『大明律附例』 ‘幷’.
註 002
‘原’: 직활 ‘元’.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41條 出納官物有違
1. 凡倉庫出納官物 當出陳物而出新物 應受上物而受下物之類, 及有司和雇和買 不卽給價 若給價有001
註 001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영인본) ‘有’가 없음.닫기
增減不實者 計所虧欠及多餘之價 坐贓論.
2. 若應給俸祿 未及期而預給者 罪亦如之.
3. 其監臨官吏 知而不擧 與同罪, 不知者 不坐.

〔直解〕
凡倉庫員亦 官物乙 出入爲乎矣 陳物乙 出給合當爲去乙 新物乙 出給爲旀 上物乙 捧上合當爲去乙 下品物乙 捧上爲齊 所任員亦 傭人乙 和雇爲旀 物色乙 和買爲乎矣 卽時價本許給不冬爲齊 價本乙 許給爲良置 加減爲在乙良 加減數乙用良 坐贓罪論齊 依例俸祿乙 次第未到爲去乙 預給爲在乙良 罪同齊 監臨官吏亦 知而不告爲在乙良 罪同齊 不知者勿論罪.
註 001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영인본) ‘有’가 없음.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42條 收001
註 001 ‘收’: 『大明律附例』 ‘守’.닫기
支留難
1.凡收受支給官物, 其當該官吏, 無故留難刁002
註 002 ‘刁’: 『大明律講解』(기영본)·『大明律直解』(활자본・영인본)・『大明律附例』 ‘刀’.닫기
蹬, 不卽收支者, 一日笞五十, 每三日加一等, 罪止杖六十徒一年.
2.守門人留難者, 罪亦如之.
3.若領物納物之人, 到有先後, 主司不依次序收支者, 笞四十.

〔直解〕
凡官物乙 捧上爲旀 出給爲乎矣 次知官吏無緣故勒留爲 卽時捧上不冬爲旀 出給不冬爲在乙良 一日是去等 笞五十 每三日加一等 杖六十徒一年爲限齊 ○門直人亦 延拖留滯爲在乙良 罪同齊 又受物人果 納物人等亦 到有先後爲去乙 主掌員亦 到進先後以 捧上不冬爲旀 出納不冬爲在乙良 笞四十.
註 001
‘收’: 『大明律附例』 ‘守’.
註 002
‘刁’: 『大明律講解』(기영본)·『大明律直解』(활자본・영인본)・『大明律附例』 ‘刀’.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43條 起解金銀足色
1.凡收受諸色課程, 變賣物貨, 起解金銀, 須要足色. 如成色不及分數, 提調官吏人匠, 各笞四十, 着落均陪還官.

〔直解〕
凡各色貢物 捧上雜物乙 換賣 金銀乙 送納爲在如中 須只 本品色良中 准足爲乎矣 分數不及爲在乙良 所任官員匠人等乙 各笞四十爲乎矣 同人等 當爲 別乎 生徵納官.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44條 損壞001
註 001 ‘壞’: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영인본) ‘毁’.닫기
倉庫財物
1.凡倉庫及積聚財物, 主守之人安置不如法, 曬凉002
註 002 ‘凉’: 『大明律附例』 ‘晾’.닫기
不以時, 致有損壞者, 計所損壞之物坐贓論, 着落均陪還官. 若卒遇雨水衝激・失火延燒・盜賊劫奪, 事出不測, 而有損失者 委官保勘覆實,003
註 003 ‘實’: 『大明律直解』(영인본활) ‘審’.닫기
顯跡明白, 免罪不陪. 其監臨主守, 若將侵欺借貸那移之數, 乘其水火・盜賊, 虛捏文案, 及扣換交單籍冊, 申報瞞官者, 並計贓以監守自盜論. 同僚知而不擧者, 與同罪, 不知者 不坐.

〔直解〕
凡倉庫及各處積上物色等乙 看守人等弋只 安置乙 如法不得爲旀 曬凉乙 及時不得爲 損壞爲在乙良 損壞物數乙用良 坐贓罪例以 論爲旀 右人乙當爲 生徵納官爲齊 不意中雨水失火盜賊乙仍于 損失爲在乙良 委差官員弋只 驗實 顯跡明白爲去等 免罪 生徵安徐爲齊 監臨員亦 其矣 冒弄借貸彼此用下物色乙 水火盜賊 推旀 僞造文案爲旀 文籍乙 改換 妄報爲在乙良 贓物數乙用良 監守自盜例以 論齊 同僚亦 知而不告者罪同齊 不知者不坐罪.
註 001
‘壞’: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영인본) ‘毁’.
註 002
‘凉’: 『大明律附例』 ‘晾’.
註 003
‘實’: 『大明律直解』(영인본활) ‘審’.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45條 轉解官物
1.凡各處徵收錢帛, 買辦軍需, 成造軍器等物, 所在州縣交收, 差有職役人員 陸續類解本府, 若本府不卽交收, 差人轉解, 勒令人戶, 就解布政司者 當該提調正官・首領官・吏典, 各杖八十. 若布政司不卽交收, 勒令各府, 就解部者, 首領官・吏001
註 001 ‘吏’: 유포본 ‘令’.닫기
典 罪亦如之.
2.其起運官物長押官及解物人, 安置不如法, 致有損失者, 計所損失之物, 坐贓論, 着落均陪還官. 若船行, 卒遇風浪及失火延燒, 或盜賊劫奪, 事出不測, 而有損失者, 申告所在官司, 委官保勘覆實, 顯跡明白, 免罪不陪.002
註 002 ‘陪’: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倍’.닫기
若有侵欺者, 計贓以監守自盜論.
3.若起運官物, 不運本色, 而輒齎財貨, 於所納去處, 收買納官者, 亦計贓以監守自盜論.

〔直解〕
凡各道各村捧上 米麵布匹果 軍須果 軍器等物乙 所在州縣員亦 字細 捧上爲 有職役人乙用良 仰官處連連起送爲去等 仰官亦 卽時面看捧上 差使別定押送不冬爲遣 各納人戶乙用良 送納按廉使爲在乙良 所任正官及郞廳官人吏等乙 各杖八十齊 ○其中按廉使亦 卽時捧上不冬爲 各州縣官員乙用良 押領京官輸送爲在乙良 隨從官及典吏乙 罪同齊 官物乙 輸送爲乎矣 押領果 逢受人等亦 委曲在置不冬 損失爲在乙良 損失物數乙 計爲 坐贓罪以 論遣 右人等乙 當爲 生徵入官爲乎矣 萬一載船忽有風泊齊 失火盜賊等乙仍于 閪失爲在如中 所在官同良中 申報爲良在等 差官檢實 顯跡明白爲在乙良 生徵安徐 免罪齊 因此冒弄爲在乙良 贓物數乙 計爲 監守自盜例以 論
註 001
‘吏’: 유포본 ‘令’.
註 002
‘陪’: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倍’.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46條 擬斷贓罰不當
1.凡擬斷贓罰財物 應入官而給主及001
註 001 ‘及’: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없음.닫기
應給主而入官者 坐贓論 罪止杖一百.

〔直解〕
凡已決斷生徵爲乎 物色等亦 納官合當爲在乙 本主還給爲旀 本主還給 合當爲在乙 納官爲在乙良 坐贓數以 計論罪 杖一百爲限.
註 001
‘及’: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없음.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47條 守掌在官財物
1.凡官物當應給付與人 已出倉庫而未給付, 若私物當供官用 已送在官而未入倉庫, 但有人守掌在官 若有侵欺借貸者 並001
註 001 ‘並’: 『大明律附例』 ‘幷’.닫기
計贓以監守自盜論.

〔直解〕
凡官物乙 與人合當爲乎等用良 出庫爲遣 不與人爲旀 私物乙 官用合當爲乎等用良 官司送納爲去乙 入庫不冬爲旀 守掌官吏亦 冒弄借貸爲在乙良 贓物數乙 計爲 監臨自盜例以 論罪爲乎事.
註 001
‘並’: 『大明律附例』 ‘幷’.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第148條 隱瞞入官家産
1.凡抄沒001
註 001 ‘沒’: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箚’.닫기
人口財産 除謀反謀叛及姦黨係在十惡 依律抄沒, 其餘有犯 律不該載者 妻子財産 不在抄沒入官之限. 違者 依故入人流罪論.
2.若抄箚入官家産 而隱瞞人口不報者 計口以隱漏丁口論. 若隱瞞田土者 計田以欺隱田糧論. 若隱瞞002
註 002 ‘瞞’: 유포 ‘漏닫기
財物房屋孶畜者 坐贓論. 各罪止杖一百, 所隱人口財産 並入官 罪坐供報之人.
3.若里長同情隱瞞及當該官吏知情者 並與同罪, 計所隱贓重者 坐贓論 全科.
4.受財者 計贓以枉法 各從重論, 失覺擧者 減三等 罪止笞五十.

〔直解〕
凡沒官爲乎 人口財物乙良 謀反謀叛及奸黨等亦 干犯十惡爲在乙良 依例備書沒官遣 其外有犯乙 律良中 載錄不冬爲在乙良 妻子財物等乙 沒官不冬爲乎矣 違者乙良 故入人流罪例以 論齊 件記書寫 已入官爲在 家産內 人口乙 不報爲在乙良 計口爲 隱漏丁口例以 論齊 田土乙 落報爲在乙良 田數乙 計爲 欺隱田糧例以 論齊 財物果 家舍果 牛馬等乙 隱漏爲在乙良 贓罪以 論遣 杖一百爲限爲旀 隱漏爲有如乎 人口財物乙良 並只 入官遣 初亦 數爻落報爲在乙 坐罪爲乎矣 里長亦 同情隱漏爲旀 次知官吏 同情爲在乙良 同罪齊 贓物數乙 計爲 重者乙良 坐贓爲 全科以 論齊 財物受贈爲在乙良 贓物數乙 計爲 枉法以 從重論齊 監臨官亦 遲晩看審 現告不冬爲在乙良 減三等 笞五十爲限.
凡沒官爲乎 人口財物乙良 謀反謀叛及奸黨等亦 干犯十惡爲在乙良 依例備書沒官遣 其外有犯乙 律良中 載錄不冬爲在乙良 妻子財物等乙 沒官不冬爲乎矣 違者乙良 故入人流罪例以 論齊 件記書寫 已入官爲在 家産內 人口乙 不報爲在乙良 計口爲 隱漏丁口例以 論齊 田土乙 落報爲在乙良 田數乙 計爲 欺隱田糧例以 論齊 財物果 家舍果 牛馬等乙 隱漏爲在乙良 贓罪以 論遣 杖一百爲限爲旀 隱漏爲有如乎 人口財物乙良 並只 入官遣 初亦 數爻落報爲在乙 坐罪爲乎矣 里長亦 同情隱漏爲旀 次知官吏 同情爲在乙良 同罪齊 贓物數乙 計爲 重者乙良 坐贓爲 全科以 論齊 財物受贈爲在乙良 贓物數乙 計爲 枉法以 從重論齊 監臨官亦 遲晩看審 現告不冬爲在乙良 減三等 笞五十爲限.

大明律卷第七
註 001
‘沒’: 『大明律直解』(활자본) ‘箚’.
註 002
‘瞞’: 유포 ‘漏
항목 상세보기 원본이미지
맨 위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