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釋文卷第二十四鬪訟四
女君按禮, 諸侯之嫡妻, 謂之女君, 卽今封國夫人, 是也。 郡縣鄕君等, 竝同號女君。降此之外, 不在女君之目。 七十二膳二膳, 謂食有副者。夫人年至五十, 血氣方衰, 至于七十, 衰之極也, 故於飢飽不常。孝子之心, 慮供有闕, 故每食常留副貳, 以備非時之求也。 八十常珍又至于八十, 每食之物, 常有珍脩。蓋謂其氣與血, 俱不可恃, 惟以珍脩補助衰老, 故食常珍。
食之美者謂之珍當入八十當珍注
至于九十飮食不離寢室謂其飮食之物, 常在左右。食之美者, 謂之珍。 貧窶其矩切。貧之極, 謂之窶。 弊音敝, 訓敗惡也。 訴音素, 謂告也。 投匿隱投文牒, 密告人罪, 謂之投匿名書。 旌表非折羽之旌也。此投匿名書者, 或用物表其書, 使人因表得書, 故名旌表。 欺詭古委反。訓詐, 謂焚棄名之書, 蓋欲斷絶欺詐之俗也。 冀塞上凡志反, 訓欲也。 杜姦訓姦。釁源上許愼反。訓福瑞也。 夷族訓殺。謂反逆罪及宗族。 律爲姦言訓縱, 放也。 酷枯沃反, 訓毒。 其族之戒今五爲比, 十家爲聯, 五人爲伍, 十人爲聯, 四宮爲族, 八宮爲聯。今律稱同伍, 卽此謂。蓋古今受地僑居不同, 卽今之四隣爲同伴也。 比伍爲告訓近。爲以類相竝, 爲之比。 糾彈訓擧察。
唐律釋文卷第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