대명률부례大明律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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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人盜倉庫錢糧
凡常人, 盜倉庫錢糧等物, 不得財, 杖六十, 免刺。但得財者, 不分首從, 竝贓論罪。倂贓, 謂如十人, 節次共盜官錢八十貫, 雖各分八貫入己, 通算作一處, 其十人, 各得八十貫, 罪皆絞。若十人共盜一十貫, 皆杖九十之類。 竝於右小臂膊上, 刺盜官錢糧物。三字。
一貫以下, 杖七十。
一貫之上至五貫, 杖八十。
一十貫, 杖九十。
一十五貫, 杖一百。
二十貫, 杖六十徒一年。
二十五貫, 杖七十徒一年半。
三十貫, 杖八十徒二年。
三十五貫, 杖九十徒二年半。
四十貫, 杖一百徒三年。
四十五貫, 杖一百流二千里。
五十貫, 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五十五貫, 杖一百流三千里。
八十貫, 絞。雜。
常人盜者仁非監臨主守雖在官人役亦是常人凡取受侵欺借貸官物皆稱爲盜同事倉庫官◆斗級庫子盜本倉庫非自己經手之物本年官◆等人盜別年錢糧倉庫上宿人盜官錢物斗級庫子盜別倉庫糧米經收經解人員將所經手錢糧交明而後盜受寄人錢糧而盜父監守而子盜之非監守者擅取衙門中官造什物磚木等類監守人已革非役而盜官 白充他人旗軍將校等役計支月糧冒支還官錢糧冒造文冊支鹽冒支廩糧月俸工食搶奪官物准折錢糧詐取誆騙係官錢糧盜出官物官馬官錢寄贓人家被其損去私擅費用或被人知而轉盜得遺失物有印封記及畜産有火烙印者得遺失官銀而費用者費用入官抄沒財物私借王府鈔六萬作一十二萬非監守者盜大祀其餘官物御葬碑碣軍民人等盜海子魚銀礦池硃湖魚官山樹木開山賣煤駄頓未交官物之類皆是常人盜擬斷竝如監守三犯亦絞但未得財者不刺○常人盜不分贓律無文但出倉庫卽是得財矣○嚇分常人盜贓及◆制買免等項俱詳在監守條下○盜出錢糧或侵欺官物寄人被其全用依常人盜○若不盜而明白分去者依知盜後而分贓若不知情而用而盜者止依凡竊若嚇索詐欺剋黃者各依隨情論斷不可槪作常人盜也○得遺失官銀未用依得遺失官物料得遺失馬不知是官馬而賣依不送官坐贓論知而賣依常人盜官畜○常人盜庫銀是給主贓合貼云常人盜官錢本應罪重犯時不知本應輕首聽從竊盜已行云云本法罪止律杖百流三千里此是貫引○甲盜官銀付乙鑑用乙要告甲棄財逃走乙匿銀依常人盜甲自依監常本罪官犯罪內詐作校尉未拏官支庫銀買免依私借用丙餘詐稱依常入盜○送出外另支庫銀 之丙依詐稱官司差遣捕人得財○私下淘金者  不同不可作常人盜未得財遇監守人捉獲而拒捕亦於本罪上加二等
新題例 萬曆十八年五月刑部問◆張  偸盜庫銀題奉聖旨張進趙保鮑擧都着錦衣御用  ◆ 於二部門首枷號二箇月滿日  以後偸盜銀兩的照這例行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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