대명률부례大明律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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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送公文 三條
凡鋪兵遞送公文, 晝夜須行三百里, 稽留三刻, 笞二十, 每三刻, 加一等, 罪止笞五十。其公文到鋪, 不問角數多少, 須要隨卽遞送, 不許等待後來文書, 違者, 鋪司笞二十。
鋪兵誤將無印信公文不該入遞者混行遞送依不應杖
議 甲合依鋪兵遞送公文稽留三刻笞二十每三刻加一等一十二刻罪止律笞五十乙依公文到鋪不許等待後來文書違者鋪司笞二十
凡鋪兵遞送公文, 若磨擦及破壞封皮, 不動元封者, 一角, 笞二十, 每三角, 加一等, 罪止十三角,杖六十。若損壞公文, 一角, 笞四十, 每二角, 加一等, 罪止九角,杖八十。若沈匿公文及拆動元封者, 一角, 杖六十, 每一角, 加一等, 罪止五角,杖一百。若事干沈匿拆動。軍情機密文書, 不拘角數, 卽杖一百, 有所規避者, 各從重論。其鋪司不告擧者, 與犯人同罪, 若已告擧, 而所在官司, 不卽受理施行者, 各減各減如磨擦及破壞財皮, 四角, 笞一十, 每三角, 加一等, 十三角, 罪止笞四十, 餘類推之。犯人罪二等。
吏律私開官文書印封看視事干軍情以漏泄論此拆動軍機文書止杖一百何也蓋彼是常人知有機密文書因而私開看視者此則因拆動封皮見是軍機而看之者情固不同也若無已知是軍機而用意拆視之卽依吏律漏泄科○規避如受財爲人沈匿拆動爲人看視依從枉法漏泄重罪
議 甲合依鋪兵遞送公文沈匿一角杖六十每一角加一等五角罪止律乙依拆動元封事干軍情機密文書不拘角數律與甲各杖一百丙依鋪司告擧而所在官司不卽受理施行者減甲二等律杖八十
凡各縣鋪長, 專一於槩管鋪分, 往來巡視, 提調官吏, 每月一次, 親臨各鋪刷勘。若失於檢擧者, 通計公文稽留及磨擦破壞封皮不動原封, 十件以上, 鋪長, 笞四十, 提調兵房。吏典, 笞三十, 官, 笞二十。若損壞及沈匿公文, 若拆動原封者, 與鋪兵同罪, 提調吏典, 減一等, 官, 又減一等, 府州提調官吏, 失於檢擧者, 各遞減一等。
刷堪要査各鋪日記簿曆公文時◆傳遞○與鋪兵同罪者謂與五條損壞沈匿拆動之鋪兵同罪也○府州提調官吏遞減一等如稽留及磨擦破壞不動元封十件以上州吏笞二十府吏笞一十損壞及沈匿與拆動一角州吏笞三十府吏笞二十官依官減是也
議 甲合依損壞公文鋪長與鋪兵同罪一角笞四十每二角加一等九角罪止律杖八十乙依提吏減甲一等律杖七十丙依官又減一等律杖六十丁依縣失於檢擧者十件以上鋪長律笞四十戊依提調吏律笞三十乙提調官律庚依州提調吏遞減縣提調吏一等律寅己各笞二十辛依州提調官又減庚一等律笞一十
條例
一, 各鋪司兵, 若有無籍之徒, 不容正身應當, 用强包攬, 多取工錢, 致將公文稽遲沈匿等項, 問罪, 旗軍發邊衛民幷軍丁人等, 發附近, 俱充軍。其提調官·該吏鋪長, 各治以罪。違制
重在沈匿若不曾用强多取工錢又   公 公文不引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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