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條 親屬尊長을 威逼야 自盡에 致 者 左開에 依야 處이라.
一 事 因야 祖父母·父母나 夫와 夫의 祖父母·父母나 期親 以上 尊長이나 外祖父母 威逼야 自盡케 者 絞며, 大功 以下에 一等을 遞減호, 袒免親에 凡人과 同論이라.
二 財産을 奪取 計로 大功 以上 尊長이나 外祖父母 威逼야 自盡케 者 絞며, 小功 以下에 懲役 終身
三 親屬間에 行姦다가 因야 袒免親 以上 尊長을 挾制 或 威逼야 憤愧 自盡케 者 男女 竝히 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