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應捧錢○僧番錢六千五百五兩零六千三百十四兩零, 一年六當, 僧雇立價及造紙署楮價上下, 餘在一百九十一兩, 每年留儲, 以補閏朔。, 各屯稅錢二千九百六十五兩零, 均廳給代錢二千九百八兩零, 番布代錢一百十九兩零, 兩西小米代錢四千兩, 經理耗代錢一千兩, 燻造太代錢二百四十五兩零, 造紙署員役料代錢一百八兩, 合錢一萬一千三百四十五兩零。
一年應捧米各穀○各邑軍身米及屯稅米一千八十石零, 惠廳月課米一千石, 上·下平倉耗米六百五石零, 臨津鎭·長山鎭耗米二百石零, 合米二千八百八十七石零, 租一千三百十六石零, 太六百四十九石零, 豆三十五石零, 粟二百二十石, 稷二百四十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