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士大夫墳墓, 隨其品秩各有步數。 冒禁偸葬者, 依法掘移。但高玄墳墓子孫廢祭, 而或他人侵葬, 不爲禁止至于二三年後, 則依原典凡訟田宅過五年例勿聽。 偸葬犯墳, 則不在此限。 ○ 雖無步數之人增 謂有蔭士人。, 龍虎內養山處, 勿許他人入葬。 龍虎外, 則雖或養山, 勿許廣占。 ○ 龍虎闊遠, 或至五六百步, 亦不可一準龍虎, 惟在訟官量度, 彼此圖局山勢遠近參酌處決。 有主山及人家近處偸葬者, 禁斷。雖一人家舍百步內, 毋得入葬。 偸葬者, 百日內不得現出, 則許令山主告官, 啓聞後自官掘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