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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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1281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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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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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樞院議事規則
(議政府令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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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政府令第一號中樞院議事規則第一條 中樞院에셔開會時에議長以下의席次左와如事議長은居中고副議長은議長의左側의坐고議官은各其品階와 勅奏任等級을按야左右로相對列坐고參書官一員이議長의座側에出席事第二條 議長이有故時副議長이其職務를代辦고議長副議長이俱有事故時 勅任議官이其席次를按야代辦이可니代辦時에議長의職權으로各項公文에署名事第三條 中樞院會議議官三分二以上이出席지아니면開會을得지못事第四條 仕進議官이成數時議長이就座야開會을公佈거든會中이私談을禁止고靜肅無譁이可事第五條 議政府로셔交付議案을接受時와議官의意見書와人民의獻議書를提出時議長이參書官으로會中의朗讀케야從公妥決호各項案件에對야疑義와未詳處가有境遇에議長이議官中에셔審査委員三人或五人을指定야期日을限定야詳細審査케고審査報告書를調製야會中에報明케後各議官으로야곰議決케事第六條 審査委員은議長이限定期日內에報告書를調製야議長게提出事但事實이緊急時言辭로報告을得니此境遇에其要領을議事筆記에記載事第七條 議官이發言時반다시起座進前야議長게對立야議長의認許를請이可니議長이竹籤을持與거든該議官이受執고自己意見을說盡後에竹籤을議長게還呈이可니諸議官이右項格例를從야次第發言호同時二人以上이發言을得지못事第八條 發言은반다시議長을向야이可니各議官間에直接討論을得지못事第九條 議長은議事綱領에對야說明을得나但可否間에偏主을得지못事第十條 副議長은議長의職務代辦時를除外에言論과可否의權이有事第十一條 參書官은開會時에議長以下出席議官의姓名과諸員의發論及改議와議事의可否結末과終會等事實을詳細筆記얏다가次會日에議長의指揮를承야會中에朗讀後에議長이各員의異論有無를問야異論이無거든該筆記를公文日記에編載事第十二條 法律勅令制定廢止改正에事項과利國便民의事件에關야必要意見이有議官은案을具고理由을付야議長게提出이可며又言辭로發論을得事第十三條 前項發論及意見에對야異見이有議官은駁議을得고駁議에對야又有異見議官은再駁議을得事第十四條 何事에發論及駁議며何項의意見이든지一人以上協贊이지안인즉議題삼아討論을得지못니發論及駁議와意見에對야一人以上協贊이有時議長이各議官의所執意見을說明케지니說明은一人이一事件에對야三次外에許치아니事第十五條 前會의討論든事件에未決이有時議長이다시提起야諸員의意見을繼續說明케事第十六條 說明이旣盡時議長이各議官의可否詢問야從多數取決後에可否結末을會中에公佈事第十七條 議官의可否가同數時議長의決바에依事第十八條 議官의議決可否各其名下에自手標題고捺章事第十九條 凡議案의全體純用치못必要가有者議長이修整委員을命야修整案을繕呈케이可니原案과修整案이雙立時먼져修整說노取決지니修整案에對야過半數로可決時原案에對야標決을行치아니事第二十條 中樞院에셔或已決案에對야追想고更爲釐正코자議官은已決事의翻案發論을提出을得나一事件으로再次翻案은得지못며翻案發論에取決可數三分二以上으로遵行事第二十一條 中樞院에셔議決各項案件은議長으로셔議政府議政게送交事第二十二條 人民의獻議接受기爲야議長이議官中二人을接受委員으로指定야獻議接受케호或觸犯句語가有거나又案情이不合境遇에接受委員으로셔專行退却을得事但接受委員의任期三個月노定事第二十三條 議政府委員席은議官席과區分이可事第二十四條 中樞院은國務大臣及各部協辦과公務上交涉으로文書往復을得事第二十五條 議官이或規則을故違거나乖戾言辭로議席의秩序紊亂야失禮의擧措가有時議長이政府에通牒야該議官을譴責施罰고過失이稍重者議長이一日以上三日以下의罰俸을定고政府에通牒야官報에揭載事第二十六條 議官의過犯이重科에涉야參恕치못境遇에議長이政府에通牒야該議官 奏免을請호議官의過半可數從야決定事第二十七條 中樞院의開會時刻은自三月一日노至九月末日지午前十時에始야午後五時지오自十月一日노至二月末日지午前十一時에始야午後五時지로事但何月을勿論고開會지三時三十分된後一時間은暫停야休憩을得事第二十八條 開會中에或特別事故가有거나議決案件이無야時限前中止境遇에議長이時限前停會理由會中에公佈事第二十九條 中樞院에셔議定各項案件은會議事項簿에膽載事第三十條 中樞院의議事筆記議長及出席參書官이署名事第三十一條 開國五百四年四月二日閣令第二號中樞院會議及處務規程은本規則頒佈日노부터廢止事議事次序一 議長開會二 參書官筆記朗讀三 前會未決案讀論四 議政府諮詢案議定五 本院建議六 人民獻議七本院事務八 終會光武三年六月三日 議政府參政 申箕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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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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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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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1645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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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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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樞院議事規則
(議政府令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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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政府令第一號中樞院議事規則第一條 中樞院에셔開會時에議長以下의席次左와如事議長은居中고議官은各其品階와 勅奏任等級을按야左右로相對列坐고參書官一員이議長의座側에出席事第二條 議長이有故時 勅任議官이其席次按야代辦이可니代辦時에議長의職權으로各項公文에署名事第三條 中樞院會議議官三分二以上이出席지아니면開會을得지못事第四條 仕進議官이成數時議長이就座야開會을公佈거든會中이私談을禁止고靜肅無譁이可事第五條 議政府로셔交付議案을接受時와議官의意見書와人民의獻議書提出時議長이參書官으로會中에郞讀케야從公安決호各項案件에對야疑議와未詳處가有境遇에議長이議官中에셔審査委員三人或五人을指定야期日을限定야詳細審査케고審査報告書調製야會中에報明케後各議官으로야곰議決케事第六條 審査委員은議長이限定期日內에報告書調製야議長게提出事但事實이緊急時言辭로報告을得니此境遇에其要領을議事筆記에記載事第七條 議官이發言時반다시起座進前야議長게對立야議長의認許請이可니議長이竹籤을持與거든該議官이受執고自己意見을說盡後에竹籤을議長게還呈이可니諸議官이右項格例從야次第發言호同時二人以上이發言을得지못事第八條 發言은반다시議長을向야이可니各議官間에直接計論을得지못事第九條 議長은議事綱領에對야說明을得나但可否間에偏主을得지못事第十條 參書官은開會時에議長以下出席議官의姓名과諸員의發論及改議와議事의可否決末과終會等事實을詳細筆記얏다가次會日에議長의指揮承야會中에郞讀後에議長이各員의異論有無問야異論이無거든該筆記公文日記에編載事第十一條 法律 勅令制定廢止改正에事項과利國便民의事件에關야必要意見이有議官은案을具고理由付야議長게提出이可며又言辭로發論을得事第十二條 前項發論及意見에對야異見이有議官은駁議을得고駁議에對야又有異見議官은再駁議을得事第十三條 何事에發論及駁議며何項의意見이든지一人以上協贊이잇지안인즉議題삼아討論을得지못니發論及駁議와意見에對야一人以上協贊이有時議長이各議官의所執意見을說明케지니說明은一人이一事件에對야三次外에許치아니事第十四條 前會에計論든事件에未決이有時議長이다시提起야諸員의意見을繼續說明케事第十五條 說明이旣盡時議長이各議官의可否詢問야從多數取決後에可否結末을會中에公佈事第十六條 議官의可否가同數時議長의決바에依事第十七條 議官의議決可否各其名下에自手標題고捺章事第十八條 凡議案의全體純用치못必要가有者議長이修整委員을命야修整案을繕呈케이可니原案과修整案이雙立時먼져修整說로取決지니修整案에對야過半數로可決時原案에對야標決을行치아니事第十九條 中樞院에셔或已決案에對야追想고更爲釐正코져議官은己決事의翻案發論提出을得나一事件으로再次翻案은得지못며翻案發論에取決可數三分二以上으로遵行事第二十條 中樞院에셔議決各項案件은議長으로셔議政府議政게送交事第二十一條 人民의獻議接受기爲야議長이議官中二人을接受委員으로指定야獻議接受케호或觸犯句語가有거나又案情이不合境遇에接受委員으로셔專行退却을得事但接受委員의任期三個月노定事第二十二條 議政府委員席은議官席과區分이可事第二十三條 中樞院은國務大臣及各部協辦과公務上交涉으로文書往復을得事第二十四條 議官이或規則故違거나乖戾言辭로議席의秩序紊亂야失禮의擧措가有時議長이該議官을譴責施罰고過失이稍重者議長이一日以上三日以下의罰俸을定事第二十五條 議官의過犯이重科에涉야參恕치못境遇에議長이該議官을上 奏免官호議官의過半可數從야決定事第二十六條 中樞院에開會時刻은自三月一日노至九月末日지午前十時에始야午後五時지오自十月一日노至二月末日지午前十一時에始야午後四時지로事但何月을勿論고開會지三時三十分된後一時間은暫停야休憩을得事第二十七條 開會中에或特別事故가有거나議決案件이無야時限前中止境遇에議長이時限前停會理由會中에公佈事第二十八條 中樞院에셔議定各項案件은會議事項簿에謄載事第二十九條 中樞院에議事筆記議長及出席參書官이署名事第三十條 光武四年六月三日府令第一號中樞院議事規則은本規則頒布日노부터廢止事議事次序一 議長開會二 參書官筆記朗讀三 前會未決案續論四 議政府諮詢案議定五 本院建議六 人民獻議七 本院事務八 終會光武四年八月一日議政府議政署理贊政度支部大臣 趙秉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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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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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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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1832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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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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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治罪細則
(元帥府檢査局令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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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帥府檢査局令第一號陸軍治罪細則第一章 聽理第一條 錄事가訴訟案件을接受時接受號數及所管隊號姓名等을帳簿에登記고審判의預備調整事第二條 被告事件이免訴될者와裁判管轄이아닌時陸軍裁判長官이 元帥府檢査局摠長에게報明承認後被告에게說明야免訴고他管裁判에係者該管裁判官或檢察官에게送交되送致地方이隔遠時普通裁判官或警務官에게遞送을要事第三條 被告或證人이外國公館에居住거나附屬에係者陸軍裁判長官이其事由記야 元帥府檢査局摠長에게報事第四條 元帥府檢査局摠長이前條의報告接時에招引或拿引理由該公館에聲明고承諾時該裁判長官에게指飭事第五條 陸軍裁判長官이前條의指飭을受時承諾을經旨檢察官에게通知야該公館官吏에게轉示고執行케事第六條 理事가軍隊에現在軍人을收禁時所管軍隊에通知事第七條 被告及証佐人等의陳述이與前有異時錄事가其要領을記錄야判士長判士及其他陸軍裁判官以下가署名捺印야訴訟書類에添置이可事第二章 判決第八條 陸軍裁判官이被告人에게有罪或無罪의宣告行時 元帥府檢査局摠長에게報고所管軍隊에通知事第九條 陸軍法院에셔本院或各軍隊에셔刑事宣告受人犯의刑名簿調製야本院에置고別로一本을謄寫야 元帥府檢査局摠長에게具報事各軍隊에셔도此例倣行야陸軍法院에一本을謄報事第十條 勳章勳記持有軍人이免官以上刑의宣告受者陸軍裁判官이罪名刑名宣告年月日詳記야表勳院에通知되但重罪에處만者宣告前이라도直行通知을得事第十一條 陸軍法院에셔判決人犯이 元帥府에上訴가有時院長이一切書類證物을 元帥府檢査局摠長에게具呈事地方各軍隊의判決에上訴가有時原問官이一切書類添附야陸軍法院長에게報事第三章 執行第十二條 訴訟人이民事執行의處分을要時陸軍裁判官에게請求야執行命令書受事第十三條 現今間執行의命令은憲兵隊下士로行케되憲兵을不置地方에該軍隊下士로行케事第十四條 執行命令書에判決書添附고陸軍裁判所印으로契印事第四章 執刑第十五條 十訴期間이過犯人에게刑을執行時理事가立會監視고錄事로執刑始末書作케事但笞刑에該當罪人이上訴情願치아니境遇에期間前이라도執刑을得事第十六條 判決宣告經야刑을執行時該宣告書要旨監獄長에게謄交고理事錄事와監獄長이訂期會同야監獄長이執刑의旨犯人에게宣佈後執刑事第十七條 流囚의配所陸軍法院長이指定야 元帥府檢査局摠長에게質報事第十八條 流刑의罪囚所定地方에在普通裁判官에게押交야囚禁을要事第十九條 流刑의罪囚押去時憲兵隊로行케되尉官에參校며領官에副校며將官에正校各一人과憲兵若于을另派야護送케事第二十條 死刑執行의命令이有時陸軍裁判長官이其期日定야 元帥府檢査局摠長에게具報고監獄長에게通知야執刑의準備行케事第二十一條 死刑의執行도第十五條十六條例와同되軍醫로立會케고執刑의宣佈終後小銃으로射殺나니其發送及執行은本人의所屬이나或裁判을受地方에在隊兵一小隊로充事第二十二條 死刑을行刑場의警戒憲兵으로고憲兵이不在地에衛兵으로事第二十三條 死刑執行이終時監獄長이看守長主事로埋葬의處分을行케이可事遺骸下付要請者이有時看守長主事로其下付의處分을行케이可事光武五年三月九日元帥府檢査局摠長臨時署理掌禮院卿陸軍副將 申箕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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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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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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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1832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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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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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法院訴訟規程
(元帥府檢査局令第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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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帥府檢査局令第二號陸軍法院訴訟規程第一章 民事第一條 原告或被告人이呈訴狀或答書左案에準야作이可事訴狀住址 職業原告 姓名年齒住址 職業被告 姓名年齒訴求被告原告에對야貨錢本邊을合야備報事와竝此訴訟의費用을償報만旨로裁判을請願事事實原告가其年月日에被告에게邊若千을約야錢若干을貸與야더니被告가其期限이經過야도備報치아니니其事實은債卷에照야明白事證據物은別로添附事光武 年 月 日 原告 姓名 印陸軍法院長姓名 閣下訴答住址 職業原告 姓名年齒住址 職業被告 姓名年齒訴答要旨被告原告의訴求에應만者아니니訴訟費用은原告로부터辦償이可으로裁判을請願事事實原告被告에게債錢을備報치아니얏다云나被告에게債用事가曾無니其事實은證據에徵야明白事證據物은別로添府事光武 年 月 日 被告 姓名 印陸軍法院長姓名 閣下第二條 訴訟人이年幼沒覺거나疾苦가有야應訟치못境遇에陸軍法院의許可得後其訴訟을代人에게委托을得되代人에게委任狀을交付이可事第三條 代人의委任書은左案에準야作이可事委任書住址職業姓名으로代人을定야其에對訴訟을陸軍法院에셔應訟事委任事光武 年 月 日姓名 印第四條 訴訟人은陸軍法院의許可得야輔佐人을同伴을得事第五條 訴訟費用은應訟本人代人及證人等의日費及陸軍法院에呈書類等費用을落訟者가勝訟者에게辦給이可事第六條 原告被告或證據人은裁判官審問에對야簡要答辨被害及被告事實을昭詳証明을得事第七條 陸軍法院의呈書類淨書야二本을作고塗抺或改竄處에押印이可事第八條 答書訴訟提出日로十五日以內에呈事第九條 陸軍法院에셔訴訟人證人鑑定人等을召喚時召喚狀領收으로起算야二十四時以內에來待이可事第十條 原告或被告人이各裁判官判決에不服訴訟을上訴時左案의上訴書呈이可事上訴書何年何月何日被告姓名에對某事件의判決은未妥으로思量야上訴事光武 年 月 日被告害 人 姓名 印[元帥府儉査局摠長陸軍法院長] 閣下第十一條 訴訟人이判決書의謄本을要時規費納야請求고或裁判官의許可得야謄寫事得事第二章 刑事第十二條 告訴被害者가며告發은官吏或被害者가되若히狀을作暇가無거나或作기能치못時口告을得事告訴狀住址 職業告訴人 姓名年齒住址 職業被告人 姓名年齒被告何年何月何日何處에셔告訴人所有某某件을盜取얏시니其行爲가法을犯者로思量야玆에告訴事證據物件은別로添附事光武 年 月 日告訴人 姓名印陸軍法院理事姓名 閣下告發狀住址 職業被告 姓名年齒被告何年何月何日何處에셔姓名所有某某件의盜取을發見事實은盜取物件과其他某某에徵야明白기로玆에告發事光武 年 月 日住址 職業告發人 姓名印陸軍法院理事姓名 閣下第十三條 私訴狀은被害者가左案에準야作이可事私訴狀住址 職業告訴人 姓名被告 姓名被告가何年何月何日에被害者所有某某件을盜取事判決書와其他某某事實로明白오니告訴人의因此所受損害被告에게辦償이可기로裁判을請願事光武 年 月 日告訴人 姓名印陸軍法院理事姓名 閣下第十四條 第一章諸條가本章規定에批觸치아인者幷히準用을得事第三章 判決書類等式樣第十五條 公訴狀放免處分狀判決書判決宣告書執行命令書刑名簿保放証書左案에準야作事公訴狀第 號住址 職業被告人 姓名年齒右記被告가何年何月何日何處에셔某某件을盜取其事實은被告陳供과告訴人의告訴竝押收某某物件에由야明지라此法에照니盜罪로某刑에處만者라玆에公訴提起事光武 年 月 日陸軍法院理事姓名連署陸軍法院長姓名 閣下放免處分狀第 號住址 職業姓名年齒右姓名에對某事件을審理니被告陳供과其他某某事에徵야犯罪確據가無기로被告無罪放免고押收物件은被告에게還給事光武 年 月 日陸軍法院理事姓名連署錄事姓名 印陸軍法院印判決書第 號住址 職業原告 姓名住址 職業被告 姓名判決要旨被告[原告訴求에應야債錢을辦償이可事 原告訴求에應만理由가無事]訴訟費用은[被告原告]가擔當事理由[原告被告]의主張은[債卷証據]에照야正直고[被告에訴答原告에陳供]은某某然故로妥當치아니니[原告에訴求被告에訴答]은其理由가有事光武 年 月 日陸軍法院長姓名 官印陸軍法院印 錄事姓名判決宣告書第 號住址 職業姓名年齒右姓名에對某某事件을理事公訴에由야審理니被告何年何月何日何處에셔某某事와被告의陳供其他某某에由야明白지라其行爲가某罪에該當으로仍야某律에照야被告某刑에處事被告此宣告에對야三日內上訴事得事光武 年 月 日陸軍法院理事列名立會陸軍法院長姓名 官印陸軍法院印 錄事姓名執行命令書弟 號原告姓名對被告姓名의訴訟右別書에判決로被告姓名의財產을執行케事光武 年 月 日陸軍法院長姓名 官印參審理事連署 印錄事姓名 印刑名簿表式某府某郡某面坊 某契里 職業姓名 年齡犯罪種類 某罪刑名 某律其刑宣告 年 月 日刑期滿限 年 月 日初犯或再犯執刑 年 月 日事故 年 月 日特赦大赦逃亡身故及共犯人姓名保放証書第 號署 坊 洞居罪人姓名右人保放間에錢財或逃躱 與其他一切事項을矣身이擔當事光武 年 月 日署 坊 洞第 統戶保証姓名陸軍法院理事 閣下限知家使役第十六條 本規程은地方各軍隊에도適用事光武五年三月九日元帥府檢査局摠長臨時署理掌禮院卿陸軍副將 申箕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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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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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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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1866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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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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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監獄細則
(元帥府檢査局令第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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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帥府檢査局令第三號陸軍監獄細則第一章通規第一條 本獄應直官吏必面看交替야罪囚物品의傳掌과點檢을依例擔任고罪囚에對야奸情或侵虐有無常川注意이可事第二條 本獄看守及憲兵은晝夜勿論고監房內外輪迴巡視되但重囚監房內에自日入至日出지押牢一名을輪回看守케事第三條 各監房內에左開事項을眞諺으로揭示야在監入으로常時服從케事揭示一在監人은常時命令을謹守미可事一每朝房內掃除며常用諸器具淨潔케야點檢을受미可事一窓壁과物件을汚損며淨器에唾며貯水濫用믈禁事一押去或押來時에路上에셔同往者와交談며路人과交語믈禁事一夜間은鎭靜믈主야說話며發聲며濫妄히起步믈禁事一許可지아니物品을監房에置거나或勝負爭며賭博에類似惡戲거나或同房者에汚辱며猥褻의所爲禁事一許可지아니衣食及他物件을受與며貸借믈禁事一監房에셔異常事가有거든晝夜拘치勿고곳看守所에告미可事第四條 在監囚人은每朝早起야各監房을淨潔히掃除後에喫飯케事但上項諸條에故違者와故違者知而不告者其情狀을量야相當處分을行事第二章 給與第五條 監房에常置器具左와如事一貯水器及飮器一便器但監房에廁圊을設所此器用치아니事一唾壺一小箒第三章 衛生及死亡第六條 監獄은常時掃除야淨潔히믈要事就中廁圊及便器等은度數定고掃除야恒常淨潔케미可事第七條 已決囚及未決輕囚每日一時或二時間式分兩次야開戶通氣며或出外散步許되重囚每日一時一次로定事但應役役丁은此時限에勿拘事第八條 監房開戶時逐次輪開야兩戶幷開을不得며獄門內外에衛兵을多數排立고放屎外에出戶을嚴禁事第九條 第六條七條에揭바出戶罪囚一次五人以上에無過事第十條 衣類와長具와雜具와其他物品은時時로湯水에澣濯고火氣에曬暴야臭氣去야蟲害防事第十一條 未決囚及定役에服지아니己決囚每日一時間以內로監房外에運動믈許事第十二條 在監人이病疾에罹時病室에移置고附近軍隊의軍醫邀來療治며其豫防을嚴密케되若或囚人中에傳染病者가有時卽時隔室에移야그消毒을施며病症及感染形狀을詳悉야所屬長官에게報告미可事第十三條 罪囚의凍餓가有거나或病斃가有時卽報法院되該屍體獄長이行檢後具由詳報고埋痙待指令措處事第十四條 死亡囚人의屍體에埋痙의處分을行時卽히其親屬或故舊에게通知야其遺體下附請者에게下附되通知後二十四時以內에其下附믈請者가無時假埋葬미可事但訊問中에死亡者가有時當該官에게通知미可事第十五條 囚人의遺骸假葬後라도下附믈請者가有時許事第十六條 囚人이死亡거든監獄署에領置貨物이有時親屬에게下附며刑死者의貨物도亦同事第四章接見及自供品第十七條 獄內에閑入出入을嚴防야雖官員을來訪人이라도先通刺後許入되三人以上은勿許事第十八條 囚人을接見코져請者가有時監獄官員이其姓名과身分과職業及緣由詳悉야可疑形跡이無者限야許되三人以上倂入을不得事接見時看守及憲兵이立會고時間은三十分을過치勿되死刑執行前과遠隔地方에押送囚入에게는特別히一時間接見을許믈得事第十九條 罪囚來訪人이不由官許고恣意攔入者衛兵所에執留고具報法院事第二十條 重罪의未決囚接見코져請者當該裁判官의允許을受미可事第二十一條 接見을許者가若或接見을請旨趣에違談話거나姿貌形狀等으로相通形跡이有時卽時停止미可事第二十二條 囚人을接見時限은執務時間中으로限事第二十三條 囚人이書籍을見코져請時修身과營業上에必要거슬限야許미可事第二十四條 毋論己決未決囚고其親屬과故舊로셔書籍前項의種類爲限과用紙와臥具와飮食物을贈送코져請時許되飮食物은酒及烟草除고監獄內에셔炊烹을要치아니物노一日三次式一人一食量을限事第二十五條 凡自供品은看守長이立會고看守가檢査야毒氣와酒氣와包藏物과其他通謀媒价의有無詳檢미可事第二十六條 入監罪囚의物品을領置時獄官이親檢登簿後任置於員役고待其推給付이되倘有欠縮之數면由所犯之員徵給고該掌員役은指報法院事第二十七條 在監人中所犯輕重을勿論고衣衾或食物等事로本家或親戚에게通知을求時看守或憲兵에게囑托이可事第二十八條 上項境遇에受託人員은事由或書札을獄長에게呈査야發送되該監人及獄員과所寄人의姓名及事由帳簿에記載고其回報가來時에도亦一一照檢야許入며衣衾과錢財在監人에게交付後領收票來人에게討付고一切記載이可事第二十九條 在監人中衣服或錢財等事로書札來往은獄長이一一技閱後準許되私囑은嚴禁事第三十條 罪囚의物品本獄隸役이剋取或侵欺時該罪囚가本獄官員에게訴告이可事第五章 賞典第三十一條 囚人이左에記載所爲가有時陸軍法院에具報야相當賞與을請事一在監人이逃走라者와罪을犯라者을密告時二人의命을救援며及逃走者을捕捉時三監獄에係水火風災을防禦時第三十二條 陸軍法院에셔前條의報告接時 元帥府檢査局에擧報야賞與請미可事第三十三條 賞與을受者을表호赤色布로曲尺方三寸賞表을製야給與호上衣左袖肩臂間正面에縫附케事賞表賞與時에給與야縫附케事第三十四條 賞表을有者左開優待을受事一衣類及雜具良品을資與事二監房을區別야尋常囚人과特異케事三沐浴時에尋常囚人버덤先浴케事四本人의所望을依야每月二回自己工錢으로쎠食物을購求호其金額온一回五錢以下로事五賞表二個以上을有者作業의勞働이稍輕거슬課며食饌分數을增加事六賞表三個以上을有者前四項과五項에分數을適宜케優用케事第六章 懲罰第三十五條 在監人이高談悖說로官員을詬辱거나獄規不遵거나其他非法의行爲가有時巡視憲兵이曉飭禁斷며一直頑拒境遇에監獄長에게申告야懲戢미可事第三十六條 上項境遇에在監人을懲戢時無論某囚고所犯輕重을分야着柳或着鎖믈得호其事狀을卽히陸軍法院에具報야請勘미可事第三十七條 此細則은國文으로翻謄야各監房內에一體揭付미可事光武五年四月十八日元帥府檢査局摠長陸軍參將 閔泳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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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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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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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3123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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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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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銓考所規則
(議政府令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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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政府令第一號文官銓考所規則第一條 文官銓考特別히規程을設者除外摠히本規則을依야行이라第二條 年齡滿二十歲以上男子로各學校에셔卒業者摠히銓考에赴을許이라但現今間은未卒業人이라도學識과才能이有者도文官銓考에赴을許이라第三條 文官銓考行日子와處所預히官報에揭載이라第四條 文官銓考初考及會考의二種으로分야初考에入格지못者會考에赴을不得이라第五條 初考科目은左開와如이라論文 二題以上公交 二題以上歷史 抽籤面講地誌 抽籤面講算術 隨宜問對理學 隨宜問對第六條 會考科目은左開와如이라政治學經濟學國際法理學但現今間銓考時에는政法에關短策二題以上으로代試도得이라四書 抽籤面講現行法制 抽籤面講現行法律 抽籤面講第七條 各官立學校에셔卒業者初考免고會考에直赴을許이라但私立學校라도官立學校와相當敎科卒業者該學校의請願을依야會考에直赴을許이라第八條 官立中學校에셔卒業者와外國에留學야中學校以上科程을卒業者會考에直赴호되銓考委員이該科目中面講만受이라但私立學校라도中學以上에敎科卒業者該學校의請願을依야會考에直赴호銓考委員이該科目中面講만受이라第九條 各官廳見習生으로三年以上積勤者初考免고會考에直赴을許이라第十條 現今間은各大臣과議長과通信院摠辦과警務使가銓考受만方外人五人以下保薦야會考에直赴케이라第十一條 會考及第人은一回에三十人以下選取이라第十二條 初考에入格者入格証書繕給고會考에及第者及第証書繕給고該人을幷히官報에頒布이라第十三條 不正方法으로銓考受者와銓考에關規程에違背者限二期停擧고事後發覺者勿施이라第十四條 役刑에處者와免官고未免懲戒者銓考에赴을不得이라文官銓考所細則第一條 文官銓考願受者後開書式을依야銓考請願書와履歷書繕야文官銓考所委員長에게呈이라但該用紙本所에來購이라第二條 初考及會考의日字及處所官報에揭載고本人에게通知치안이이라第三條 銓考時應試案은總히自筆로精書이라第四條 受考諸人을一所或數所에聚集고本所委員이監視이라第五條 受考人이銓考室內에在야交話及喧騷을不得이라第六條 受考人은一切書類携帶고銓考室內에入을不得이라第七條 受考人은銓考時에問題質問거나書籍을請借을不得이라但硯墨筆은携特고用紙는本所에셔購用이라第八條 受考人은本所委員長의命令과委員의指揮遵守이라第九條 受考人이銓考期日에未赴거나銓考中途에退室면該期銓考受을不得이라第十條 銓考成績의査定은本所委員이可否表決야委員長이定이라(請願書式)銓考請願書姓名 生 年 月 日本人이文官銓考를受기履歷書(卒業人은卒業証書를粘連)另附와玆에請願오니照諒심을伏望年 月 日 姓名文官銓考所委員長姓名 閣下(履歷書式)履歷書姓名 生 年 月 日父名官銜 」本籍 何道何府郡何面何里何洞現住 何署何坊何契何洞幾統幾戶誰某家學事 何年月日何處學校入學修何學科何年月卒業職業 何年月日任何官何年月日轉任何官光武九年四月二十四日議政府參政大臣 閔泳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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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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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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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3184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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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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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蓄金規程
(議政府令第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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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政府令第二號貯蓄金規程節約貯蓄은修齊要務라現에大小官吏가因循捱過야資產이窘乏을免치못니殊用悶嘆이라個人의疾病災害을救恤고晚計의補足을爲야玆에貯蓄規桯을如左制定오니維我同朝紳士諒悉此意오셔一念貯蓄야益懋永遠之圖이可事貯蓄規程第一條 大小職員은左開標準을據야貯金케一 奏任以上 俸給月額百分之十二 判任及雇員 俸給月額百分之五三 賞與受時 其百分之三十前項의制限以上의貯金코져者其金額을度支部會計課長의게通知이可事第二條 貯金은度支部會計課長이每月俸給中으로控除야銀行에任置고各人의預金簿同課長으로保管케事第三條 貯金에銀行所定의利子付事第四條 貯金은轉免疾病其他非常事變에遭遇境遇外此를推尋을得지못고但第一條第二項의預金은此限에在치아니事第五條 貯金의推尋을要時에其事由具야度支部會計課長을經야申請미可事附則第六條 本規程은頒布日로브터施行이라光武九年七月四日議政府參政大臣 沈相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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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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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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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년 07월 15일 호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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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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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의工事又物件의賣買及貸借規程
(議政府令第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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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政府令第三號政府의工事又物件의賣買及貸借規程第一條 政府의工事又物件의賣買及貸借總히公告야競爭에付이可但左의境遇에競爭에付치아니고隨意契約에依을得이라第一 一人又一會社에셔占有物品을買入又借入時第二 政府의所爲秘密히이可境遇로써命工事又物品의賣買及貸借爲時第三 非常急遽의際에工事又物品의買入及借人을爲야競爭에付㗇가無時第四 特殊의物質又特別使用에係을因야生產製造의處所又生產者와製造者로셔直接으로物品의買入을要時第五 特別技術家의게命지아니면製造을得치못製造品及機械買入時第六 土地家屋의買入又借入을當야其位置又搆造等에限이有時第七 五百圜에過치아니工事又物品의買入과借入의契約을爲時第八 預定價格이二百圜에過치아니動產을賣却時第九 試驗기爲야工作製造를命거나又物品을買入時第十 囚徒傭役거나又囚徒의製造物品을直接으로買入時와政府設立에係農工業場으로셔直接으로其生產又製造物品을買入時第十一 政府의設立農工業場의生產製造品及囚徒의製造物品을賣却時第二條 各所管大臣이五百圜以上의工事에對야竣功後其工事監督官吏又技術者로여곰此의調書作이可이라契約을依야工事의旣畢部分又物品의旣納部分에對야完了前에價額의一部分을支撥코져時各所管大臣은特히檢査官吏命야事實을調査야其調書作케이可이라支撥命令官은前各項의調書에據치아니면支撥命令을發事得치못홈第三條 前條第二項의支撥을行코져時工事의旣畢又物品의旣納이된部內에對價額의五分之四에超過치못이라第四條 工事又物品供給의競爭에參加코져던지或其契約을締結코져者其工事又物品供給에二個年以上從事事証明이可이라各所管大臣은工事又物品의往質에依야必要가有時前項外에特히部令으로써其競爭者의資格을定을得이라工事又物品賣買의競爭에參加코져던지或其契約을締結코져者現今又公債証書로쎠保証金을納이可이라第五條 前條의保証金은左의制限에依야各所管大臣이此定이可이라第一 競爭에參加코져者其事項의預定價額의百分之五以上第二 契約을締結코져者其事項의價額百分之十以上第六條 競爭의落札者가擔負請負又賣買의契約을結치아니時其保証金은政府의所得이됨이라競爭契約第七條 競爭은摠히入札의方法으로쎠此行이可이라第八條 入札의方法으로쎠工事又物件의賣買와貸借契約코져時其入札期日로브터少야도十五日以前에揭示又官報新聞紙其他의方法으로쎠아모됴록廣히公告이可이라第九條 前條의公告에左의事項을示이可이라第一 競爭入札에付事項第二 契約書案을示處所及其契約의締結을擔任官吏의官姓名第三 競爭執行의處所期日及時刻第四 入札의保証金額第十條 各所管大臣又其委任을受官吏其競爭入札에係工事又物件의價格을預定야其預定價格의錄紙緊封야開札時에此開札處所에置이可이라第十一條 開札은公告에示處所期日時刻에入札人의面前에셔此行이可이라入札人又其代理人이萬一開札處所에出席치아니時其入札은無效로認이라第十二條 開札後에各人의入札中一札도第十條에依야預定價格의制限에達치아니時卽時入札人으로여곰再次入札을行케되오히려預定價格의制限에達치못時隨意契約을行을得但此爲야最初競爭에付時에定價格及其他條件을變更事得치못이라第十三條 落札됨이可同價의入札을爲者數名이有時同價의入札者로여곰卽時再次入札을行케이可이라再次入札을行야도오히려同價의入札이有時卽時抽籤으로쎠落札人을定이可이라第十四條 競爭의落札者가擔負又賣買貸借의契約을結치아니時更히競爭을行이可이라但本條의境遇에第八條의期限을七日지短縮事得이라第十五條 工事及物件의賣買貸借契約書에其契約코져事項의細密設計明細書와落成期限과授受期限과保証金額과契約違背時保証金에對處分其他一切必要될條件을揭載이可이라第十六條 契約은各所管大臣又特히其委任을受官吏가其契約書에署名捺印치아니면確定치아니者로認이라隨意契約第十七條 隨意契約書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에準據야此作이可但一事業이五百圜에未滿隨意契約에境遇에本文契約書省略을得이라第十八條 隨意契約의境遇에各所管大臣의確信이有時擔負人의保証金을免除을得이라第十九條 工事及物件의賣買度支部大臣이隨意로此檢査事가有이라第二十條 本令은頒布日노브터施行이라光武九年七月十四日議政府參政大臣 沈相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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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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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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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년 07월 15일 호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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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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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會計規程
(議政府令第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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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政府令第四號物品會計規程第一條 政府에屬物品의會計年度每年一月一日에始야十二月三十一日에終者로定이라前項에物品이라稱者器具器械備品消耗品動物及一切의動產을云이라第二條 物品은出納의屬日로써年度의所屬을區分이可이라第三條 物品을管理各該局에物品出納官吏置고物品의保管及出納의責을任케이라物品出納官吏所管大臣이此任免고各該局長이此監督이라第四條 物品出納官吏物品出納命令官의命令이아니면物品出納을得치못이라物品出納命令官은各所管大臣으로써此에充但所管大臣은必要이有時其一部他官吏의게委任을得이라第五條 物品은備品消耗品의二類로大別야整理이可니其類別은備品消耗品類別表에依이라第六條 物品의出納은仕進時間에始야退仕時間一時間前을限但臨時急要의境遇此限에不在이라第七條 物品은各該局의必要隨야該局長이物品管理局長의게請求이可但豫備로請求을得치못이라消耗品中柴炭油蠟蠋等은數日又一箇月以內의所要額을預算야請求을得이라用紙類各員又各該局定額으로써每一箇月分을其月初에支給을得但物品의種類定額은別히此定이라第八條 公務旅行上必要物品은其數量을挪算야各該局長으로셔臨時請求을得이라第九條 槪算請求物品의月末餘任翌月에推越使用者로定이라第十條 公務旅行上旣算先授受物品의不足과又執務上必要에依야不得已境遇限야溝入使用을得니比境遇에還到後에理由詳悉고証據書類添야該局長의게提出이可이라前項의物品으로써局長이相當히認時請求書作야領收證을添야物品出納命令官의게送付이可但代價證據書添야別로請求이可이라第十一條 物品出納命令官이物品의請求受時其相當으로認者에만限야支出命令을發이可但賣却物品은代金徵收後에支出命令을發이可이라第十二條 物品의支出은總히領收証을徵이可이라第十三條 常用物品은在庫의數와所要의度量야미리六筒月以內의需用額을槪算야購入을得이라第十四條 購入物品은物品出納命令官이契約이나又購入請求書에揭品質과製造數量等을調査야正當으로認者에만限야納入命令을發이可이라第十五條 物品出納官吏常時供用者外에倉庫나此와同一效力이有處所에保管이可이라第十六條 各該局長은物品의修理要者와又不用에屬야保存의必要가無을認時其修理와賣却을物品出納命令官의게請求이可이라物品出納命令官이前項의修理或賣却의必要認時修理의認可와又賣却을執行이可이라物品賣却의方法은本年七月十四日本府令第四號에準據이可이라第十七條 槪算을經物品이不用에歸時各該局長이返納書에品名及數量을詳記야物品出納命令官의게送付이可니年度末에至야餘在物品도亦同이리第十八條 物品出納官吏其故意怠慢을由야保管의物品을亡失毁損時辦償의責을任이라第十九條 各官吏使用에供物品은미리保管者定야亡失毁損의責을任케고物品出納官吏其監督을怠慢境遇外에其責을任치아니니修理物品으로쎠修理者의게交付時도亦同이라第二十條 各所管大臣이必要가有時物品出納官吏의代理官及其分任官을命을得니此境遇에代理官及分任官은自已의所爲에對야其責을任이라第二十一條 物品出納官吏物品出納簿設야其出納을登記이可이라物品은消耗賣却亡失毁損及生產을爲야消費保管轉換其他物品會計官吏의保管을@을出이라云고買入生產其他保管에入을納이라稱이라第二十二條 物品出納官吏每月末帳簿의餘在額과現在品과對照야差異가無케이可이라第二十三條 物品出納命令官은每年一回以上物品會計官吏의保管總物品을撿査케고其調書作케이可니物品會計官吏交迭의境遇의도亦同이라前項의調書에撿査官吏及物品會計官吏의連署要이라第二十四條 度支部大臣은臨時撿査員으로쎠在庫及使用中의物品을撿査케이可이라第二十五條 物品會計官吏每一箇年度間에執行物品의出納計算書作야翌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內에証據書類添야度支部大臣의게提出야其責任解除請求이可이라第二十六條 物品會計官吏의交迭時前任官吏前項의計算書作야交迭後三箇月以內에証據書類添야提出이可이라物品出納官吏의代理官及分任官의處理事項은總히其所屬物品出納官吏의計算으로쎠이可이라第二十七條 槪算(已經支給)物品은每月에出給精算書作야翌月五日지物品出納命令官의게送付이可이라但公務旅行者에交付物品은還到後十日以內에精算이可이라第二十八條 本令은頒布日노브터施行이라光武九年七月十四日議政府參政大臣 沈相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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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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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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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3238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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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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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蓄金規程
(宮內府令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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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內府令第一號貯蓄金規程第一條 宮內府大小職員은每朔俸給中幾分을貯蓄게이라第二條 貯蓄의關標準及諸般規程은光武九年七月四日議政府令第二號를適用이라但雇員은此限에不在이라附則第三條 本規程은光武九年七月一日로브터施行이라光武九年九月四日宮內府大臣勳二等 李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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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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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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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년 12월 30일 부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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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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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室會計審査局分課規程
(宮內府令第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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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內府令第二號帝室會計審査局分課規程第一條 帝室會計審査局에左開二課를置야事務를分掌이라庶務課審査課第二條 庶務課에셔左開事務를掌이라一 機密에關事項二 官員進退身分에關事項三 局印及局長官章管守에關事項四 備置物品保管에關事項五 公文書類起案及接受發送과編纂保存에關事項六 本局會計及統計에關事項七 事務日記에關事項第三條 審査課에서左開事務를掌이라一 各官廳의報來計算書及決算書竝證據書類編纂保管에關事項二 前項書類에對催促及質問에關事項三 審査會議時問答討論筆記에關事項四 各官廳備置物品明細簿保管에關事項五 各官廳會計統計簿調製에關事項附則第四條 本規定은頒布日로브터施行이라光武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宮內府大臣勳一等李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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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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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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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년 12월 30일 부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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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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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保管規則
(宮內府令第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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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內府令第三號物品保管規則第一條 本規則은宮內府各官廳에適用이라第二條 本規則에物品이라稱은各官廳에備置器具器機及其他一切動産을云이라第三條 凡物品은各官廳會計主任官이保管及出納이라第四條 物品은其保管人이아니면出納홈을不得되其重大者各該官廳主務官의認許를必受이라第五條 物品保管人은其故意或怠惰를因야物品을紛失毁損或破裂時 帝室會計規則第二十一條의責任을負고且其價額을辦償이라第六條 各官員以下使用에係物品의紛失毁損或破裂에關야物品保管人은其監督을怠惰境遇外에各其本人으로辦償케이라第七條 物品이 帝室會計規則第二十二條의境遇를當야紛失毁損或破裂時保管人은 帝室會計審査局의判決을受기지其毁損或破裂物品의形質을保管얏다가消棄을得이라第八條 物品을新費或改備必要가有時物品保管人이請求明細書를製야各該官廳主務官의檢正을經야宮內大臣에게報明야認許를得後에購買이라但臨時支出니아이오每朔經費定額內에서支用境遇及消耗品을購買境遇此限에不在이라第九條 物品을新備或改備時保管物品明細簿의記載節次를準야其旨를 帝室會計審査局及內藏司로通牒야各該官廳에備置文簿에添入記載케이라第十條 第八條節次를不準고物品을新備或改備時該金額을本人이償還케이라第十一條 凡物品은各官廳의名을火印으로押고又號數를書附이라但鐵物土器에官廳의名만書附고且日用洗滌物에物品明細簿에만號數를書入이라第十二條 物品保管人은 帝室會計査審局의調査及審査를受기爲야保管物品의明細簿를調製이라但明細簿의調製式은處務通則第七條別表를依이라第十三條 物品明細簿三本을製야一本은本官廳에一本은 帝室會計審査局에一本은內藏司에置야調査及審査時에互相對照케이라附則第十六條 本規則은頒布日로브터施行이라光武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宮內府大臣勳一等 李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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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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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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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3518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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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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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墾에關件
(宮內府令第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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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內府令第四號土地開墾에關件第一條 自今宮內府에在야荒蕪地의開墾을人民에게認許치아니이라第二條 皇室의所管土地로不可不開墾을要境遇에其時에特別方法을設야此를告示이라第三條 本令頒布前에開墾의認許를得者라도正當節次를未經者皆無效로이라第四條 本令頒布前에正當節次를經야開墾의認許를得者로期限의指定이別無者本令頒布後一個年內에開墾에着手치아니時該認許를繳消이라認許를旣得者가開墾에着手時其旨를 宮內府로報야臨檢을請이라第五條 各宮家其所屬地가아닌土地에對야開墾을認許을禁止이라第六條 各宮家에셔其所屬土地의開墾을認許코셔時宮內大臣을經야 勅許를奏請되 勅許를不經者無效이라第七條 本令頒布前에各宮家에셔開墾을認許者로其所屬地가아닌者皆無效로이라但所屬地에係者第三條第四條의規定을適用이라附則第八條 本令은頒布日로브터施行이라光武十年七月二十七日宮內府大臣勳二等 李根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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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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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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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3555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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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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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司分課規程
(宮內府令第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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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內府令第五號營繕司分課規程第一條 營繕司에左開三課를置야司務를分掌케이라一 庶務課二 土木課三 會計課第二條 庶務課에셔左開事務를掌이라一 文書의接受發送及起案正書의事項二 文書의編篡及保管에關事項三 職員進退에關事項四 官印管守에關事項五 工事에關統計編篡의事項六 廳用物品의出納及保管에關事項七 其他各課分掌에不屬事項第三條 土木課에셔左開事務를掌이라一 工事의設計及工費預弄에關事項二 現業의監督及工費精算에關事項三 材料의監査出納及保管에關事項四 工事用器具機械의出納及保管에關事項五 諸工匠及雇軍의監督에關事項六 測量及圖形의調製保管에關事項七 工事都給幷工事用器具機械及材料의購入에關事項八 工事上不用物件處置에關事項第四條 會計課에셔左開事務를掌이라一 金錢의收支預算及決算에關事項二 金錢出納에關証據書類保管의事項三 入札及身分保証金等의保管에關事項光武十年九月六日宮內府大臣勳二等 李根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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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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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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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3567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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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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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內大臣官房分課規定
(宮內府令第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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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內府令第六號宮內大臣官房分課規定第一條 秘書課에셔左開事務를掌이라一 各項奏本에關事項二 官吏進退身分에關事項(所管各官廳幷)三 官吏筮仕陞等及陞級에關事項(所管各官廳幷)四 別單及贈職에關事項五 官報頒布에關事項六 主管에屬書類往復起案及編篡保管에關事項七 事務日記에關事項第二條 內事課에셔左開事務를掌이라一 各項公文書類接受發送及起案記錄에關事項二 幸行動駕時節次에關事項三 一般 皇族에關事項四 各課會計에關事項五 各課備置物品保管에關事項六 恩賜及進獻에關事項七 主管에屬書類編篡保管에關事項八 他各課及各官廳에專屬치아이各項事務第三條 外事課에셔左開事務를掌이라一 各國禮書及書札往復에關事項二 親書親電及外國人敍勳에關事項三 翻譯及外國人署名에關事項四 外國人에게關 恩賜贈與及進獻에關事項五 外國人聘雇에關事項六 主管에屬書類往復起案及編篡保管에關事項第四條 禮式課에셔左開事務를掌이라一 宮中諸禮式에關事項二 宮中宴會及饗宴接待에關事項三 外國人階見에關事項四 主管에屬書類往復起案及編篡保管에關事項附則第五條 本規定은頒布日로브터施行이라第六條 光武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官報宮內府分課規定은廢止이라光武十年九月二十日宮內府大臣勳二等 李根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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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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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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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3574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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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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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樞院議事規則中改正件
(議政府令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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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政府令第一號中樞院議事規則中改正件光武四年八月一日議政府令第一號中樞院議事規則中第一條一項議長은下에(首席이며副議長은次席으로)十二字添入고居中고下에(議官)二字(贊議와副贊議)六字로改正고第二條有故時下에(勅任議官이其席次按야)十二字删去고(副議長이)四字添入고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中議官의(官)字(員)字로竝改正이라光武十年九月二十九日議政府參政大臣 朴齊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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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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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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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3595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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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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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銓者所試驗規則
(議政府令第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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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政府令第二號文官銓者所試驗規則第一條 普通文官試驗은摠히本規則에依이라第二條 試驗은左開兩種으로分이라一 定期試驗一 臨時試驗第三條 定期試驗은每年二回로定되一回에三十人以內로選取이라第四條 臨時試驗은各府部에셔急速을要境遇에一人이라도試取이라第五條 試驗은初考會考로分이라一初考受驗人의中等敎育에相當學力이有을考試이니科目은左갓치定이라作文 公文或論文筆寫 楷書或速寫算術 筆算或珠算一會考受驗人의學理上原則及現行法令에通曉고竝其修得學力이實務에應用될만材器를考試이니科目은左갓치定이라法學經濟學現行法令以上各科目受驗人으로一預擇야試驗이라第六條 年齡十八歲未滿者赴試을得치못이라第七條 文官任用令第四條各項에一이라도有者赴試을許치아니이라第八條 各官廳見習生一個年以上積勤者初考를免이라第九條 定期試驗에議政府參贊과各部協辦以上이各薦이라第十條 臨時試驗은初會考科目을合試을得이라第十一條 銓考委員半數以上이合席아니時試驗을行치못이라第十二條 試驗合格者에證書를授與이라第十三條 不正方法으로試驗을受者와本規則에違背者限一個年停擧되事後發覺된者證書를還收이라附則第十四條 本令은頒布日로븟터施行이라第十五條 光武九年議政府令第一號文官銓考所規則은廢止이라光武十年十月二十五日議政府參政大臣勳一等 朴齊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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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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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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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3624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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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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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所管臨時治道工事에關件
(議政府令第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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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政府令第三號內部所管臨時治道工事에關件第一條 臨時治道工事의施行과其材料彙集은內部에셔自營을得되此境遇에內部大臣이度支部大臣에게通知이라第二條 前項의境遇에光武九年議政府令第三號第二條及第十九條를準用이라附則第三條 本令은頒布日로붓러施行이라光武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議政府參政大臣勳一等 朴齊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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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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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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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3786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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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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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需司 龍洞宮 於義宮 明禮宮 壽進宮 毓祥宮 景祐宮 宣禧宮所屬庄土의導掌은幷自今廢止
(宮內府令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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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內府令第一號一 內需司 龍洞宮 於義宮 明禮宮 壽進宮 毓祥宮景祐宮 宣禧宮所屬庄土의導掌은幷自今廢止一 前記一司七宮의導掌된者當初該宮司에셔下付圖書文蹟과附屬文券量案秋收記及其使用든監官舍音名簿를本年六月二十日以內로限야各宮事務整理所에還納事一 前記一司七宮의導掌된者에對야圖書文券一切書類를調査後其導掌性質에依야相當處分을行이有事一 前記一司七宮의導掌에監官舍音으로繼續야其差定을希望者經歷及所有財產額을記載야証人二名連署後面長坊長의証明을受고且面長坊長의証明印鑑及戶籍謄本을添付야本年六月三十日지限야各宮事務整理所에請願事光武十一年六月五日宮內府大臣 李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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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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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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제3788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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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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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局分課規定
(宮內府令第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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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內府令第二號制度局分課規定第一條 制度局에左開二部를置야局務를分掌케이라一 第一部二 第二部第二條 第一部에서左開事務를掌이라一 帝室諸法規의制定及改廢에關文案의起草及審査에關事項二 帝室財產財務에關文案의起草及審査에關事項三 帝室財政會議及議定官會議에關事項四 官吏의試驗及銓考에關事項五 外國文書翻譯에關事項第三條 第二部에서左開事務를掌이라一 帝室制度의實行及督勵에關事項二 帝室所屬의土地及營造物維持整理에關事項三 帝室所屬의土地及營造物에서生諸收入의調査及整理에關事項四 帝室一般事務의報告及統計에關事項五 照會往復及局內會計에關事項第四條 部長及部員은理事로써充이라光武十一年六月六日宮內府大臣 李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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원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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